中国代表呼吁国际社会努力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中新社联合国1月18日电 联合国安理会18日举行中东巴勒斯坦问题公开辩论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在会上呼吁国际社会努力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当天,联合国中东问题特使文内斯兰作通报。文内斯兰对约旦河西岸安全局势、宗教圣地事件、定居点问题等表示关切。他指出,去年12月8日到今年1月13日,以色列安全部队采取的行动共造成131名巴勒斯坦人受伤或丧生,与此同时,巴勒斯坦人针对以色列人的袭击导致5名以色列平民受伤。上述伤亡者中包括妇女和儿童,相关事态令人担忧。
张军发言说,2023年刚刚开启,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消极事态却接二连三,向和平稳定的反方向发展。当前,唯有坚定的政治意愿,紧急果断的外交行动,包括安理会在内整个国际社会的集体努力,才能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张军强调,要切实维护耶路撒冷宗教圣地历史现状。宗教圣地事关信众宗教情感,多次引发流血冲突,十分敏感,不可不察。本月初,以色列政府官员进入阿克萨清真寺大院,加剧紧张局势,引发普遍担忧。安理会应中国和阿联酋要求进行了紧急讨论。中方的态度是明确的,必须按照安理会和联大决议要求,切实维护耶路撒冷宗教圣地历史现状,切实尊重约旦对宗教圣地的管辖权。有关各方要保持冷静与克制,以色列尤其应停止一切煽动挑衅。
张军说,以色列日前宣布扣除代征税款、停发建筑许可等一系列针对巴勒斯坦的惩罚性措施,不仅针对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也将对巴普通民众、民间社会造成冲击。中方强烈呼吁以色列听取安理会成员的压倒性呼声,重审有关决定,停止一切损害信任、加剧对立的单边行动。约旦河西岸动荡的安全局势和严重的平民伤亡同样令人关切。中方谴责一切针对平民的无差别袭击,谴责针对儿童的严重侵害,反对安全部队过度使用武力。中方鼓励巴以通过对话合作打破暴力循环,实现共同安全。
张军说,2022年前11个月,有851处巴勒斯坦人建筑被强拆或强征,其中包括援建的学校。定居点活动违反国际法和安理会决议,破坏被占领土的连贯性,严重侵蚀巴勒斯坦人民的生存空间。中方敦促以色列履行安理会决议义务,停止扩建定居点,停止强拆巴勒斯坦人房屋,停止对马萨费尔亚塔等地区民众的驱逐威胁,停止单方面改变被占领土现状。
张军表示,要以最大紧迫感全面落实“两国方案”。面对巴勒斯坦人民长期遭遇的历史不公,任何人都没有拖延的借口,没有不作为的理由。和平是可能的,所需要的是国际社会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为推动巴以复谈付出更大努力,以联合国相关决议为基础,为推进“两国方案”采取实质性步骤。中方敦促在此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秉持公正立场,承担应尽责任,拿出实际行动。中方将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巴勒斯坦问题全面公正持久解决作出不懈努力。(完)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数据驱动新阶段******
1月4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五届数据资产管理大会”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我国大数据技术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已形成数据存储与计算、数据管理、数据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安全五大核心领域。
从《白皮书》披露的数据看,我国大数据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生态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前景广受认可。
从创新能力看,2021年我国发表大数据领域论文量占全球31%,大数据相关专利受理总数占全球超50%,均位居第一;从生态体系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市场主体总量超18万家,形成了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企业不断涌现的发展格局;从市场前景看,2021年我国大数据相关企业获投总金额超过800亿元,创历史新高。
“2022年,我国在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持续加码,为大数据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特别指出,《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印发,是我国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迈出重要一步。
尽管我国数据生产要素制度建设再获关键政策支撑,但未来发展,还要看大数据技术产业,即五大核心领域如何应对挑战。
针对《白皮书》罗列的各项挑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以数据流通领域为例指出,数据流通技术提供了“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服务新范式,数据流通市场逐渐从“以数据产品为主”向市场驱动的“以数据需求为主”转变,挑战也越发凸显,比如,数据权属界定的场景与问题复杂,对参与数据流通的主体权利关系,理论、制度和产业实践层面均尚未形成共识;数据的估值定价尚缺乏科学、标准的评价方法;数据流通的准入、竞争等行为约束没有清晰的法律界定,配套规则不完善;隐私计算等数据流通关键技术应用不成熟。
谈及被列为首位挑战的数据权属界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建民说:“从土地到石油,生产要素的产权界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数据确权也是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最为核心的问题,是数据要素市场化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二十条》将弥合此前关于数据确权的各种分歧,引导各方将力量集中到更为细致的制度研究和设计上。”
数据流通的重要前提是数据开放,它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来自何处首先需要廓清,《白皮书》给予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体系构建尚不成熟,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边界模糊;具体业务场景下的技术落地仍然缺乏实践指引,数据安全管理与技术易脱钩;传统网络安全防护思路与措施无法满足当下的数据安全防护需求。
“对数据开放中的安全性、合规性、权益分配等方面的考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价值实现,市场因而呈现‘数据需要开放,却又难以开放’的困境。”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指挥部技术部主任国丽认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扎实的安全技术支撑,需建立覆盖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的一体化的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工程体系。
以《数据二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从技术引领进入到数据驱动的新阶段,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秘书长高素梅强调,目前我国数据管理的水平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据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仍然影响数据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培育与开拓。(刘艳)